2021年對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什么新規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勞務報酬[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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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納稅人:政策“再送一程” 企業更有動力
“新政策曉得了!”3月24日,在湖北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營酒樓的張才生高興地對記者說,“昨晚聽到消息,我們這些小規模納稅人前3個月繼續免征增值稅,從4月到年底按1%征收。預計今年減免增值稅2.58萬元,足夠我們交3個月租金了 湖北省,政策[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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