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打擊虛開騙稅 優化營商環境”
7月1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河北省打擊虛開騙稅 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鄭炳玉向大家介紹近年來河北省落實國家四部委要求,聯合有關部門打擊虛開騙稅專項行動開展情況,河北省公安廳一級巡視員劉云峰向大家介紹公安系統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活動有關情況。并與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尹清偉,石家莊海關緝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令軍共同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河北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處二級調研員袁金輝主持。實錄如下: 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詳情]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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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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