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稅辦發[2021]31號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辦公室 湖南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湖南省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春雨潤苗”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強化監督,跟蹤問效。各級稅務機關及工商聯要加強對本系統的業務指導,定期對重點舉措實施情況開展跟蹤評估,及時搜集基層單位在落實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協調解決,確保“春雨潤苗”行動取得實效。 湖南省稅務,稅務[詳情]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2020年湖南省省本級第二批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公示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有關規定,經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聯合審核,擬確認株洲市教育基金會等64家單位為2020年湖南省省本級第二批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現予以公示。 湖南省稅務,稅務[詳情]
滬府辦規[2021]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本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支持對象。在本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生物技術和生命科學科研儀器等領域研發、生產、專業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對技術含量高、應用前景好、示范帶動作用強,處于產業鏈關鍵環節的產品、平臺和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詳情]
滬稅函[2021]38號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公布第四批“即買即退”試點退稅商店名單和第十二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的通知
符合“即買即退”適用條件的境外旅客,在上述試點退稅商店內購物,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深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便利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滬稅函〔2020〕29號)的流程辦理“即買即退”業務。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詳情]
滬財發[2021]3號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民主黨派機關、行政執法機構和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組織機關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服務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詳情]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1年第1號 關于上海市2020年度——2022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詳情]
京財稅[2021]855號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公布北京市2017年度第十六批、2018年度第十五批、2019年度第十批、2020年度第四批和2021年度第二批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
現將北京市2017年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名單(第十六批)、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名單(第十五批)、北京市2019年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名單(第十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名單(第四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單位名單(第二批)予以公布。 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稅務[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告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間,用人單位(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含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雇主)繳納失業保險總體費率均為1%。 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稅務[詳情]
適用《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關于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今后會進行調整嗎?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第四條規定,罕見病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罕見病藥品制劑及原料藥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 [詳情]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藥監局關于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規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經營多種罕見病藥品,在選擇簡易計稅時,是需要對多種藥品同時選擇簡易計稅,還是可以對其中某種罕見病藥品選擇簡易計稅?
答:為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使納稅人能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作出最優選擇,當納稅人同時經營多種罕見病藥品時,可以只對其中某一個或多個產品選擇簡易計稅。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我公司是非制造業企業,請問是否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中第二條規定的在預繳申報時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二條規定,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該規定適用于除研發費用負面清單以外的所有企業。 非制造業納稅,企業納稅[詳情]
這次新的研發費用優惠政策受益群體主要是制造業企業,我們想請問一下,制造業的范圍如何界定?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制造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574-2017)確定。如果未來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詳情]
一般納稅人企業,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的部分,如何進行納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一般納稅人[詳情]
企業從中國境外購進貨物發生了支出,可以作為企業所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得稅的稅前憑證都有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稅前憑證,國家稅務[詳情]
我單位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規定,請問在預繳時享受的政策是僅限于2021年度還是以后年度均可享受?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 稅前政策,稅務總局[詳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二條規定,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 稅務總局,退稅[詳情]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制造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574-2017)確定。如果未來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 財務部,稅務總局[詳情]
我是一家新成立的文娛公司,近期準備在境外舉辦文化演出。關注到近期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請問,我是否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手續?
答: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6年第29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免征增值稅跨境應稅行為的,應在首次享受免稅的納稅申報期內或在各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內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做好我市機動車發票使用工作的提示(2021年)
機動車經銷企業購進機動車直接對外銷售的,應當通過“機動車發票開具”模塊獲取購進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等信息后,方可開具對應的機動車發票 買車[詳情]
符合“即買即退”適用條件的境外旅客,在上述試點退稅商店內購物,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深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便利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滬稅函〔2020〕29號)的流程辦理“即買即退”業務。 上海稅務,上海退稅[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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