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分事業單位專項招聘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告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于印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暫行辦法〉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8〕56號)《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滬退役軍人辦〔2021〕3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有關規定,經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進行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上海市,退役士兵[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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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應在何時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報表,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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