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最新文件 教育勞務稅收優惠政策
2022-01-01
38
來源:西藏最新政策
各位納稅人繳費人大家好,今天給大家分享教育勞務稅收優惠政策。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提供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
4.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5.特殊教育學校舉辦的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對福利企業實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轉載連接:https://xizang.chinatax.gov.cn/art/2021/12/24/art_5350_389458.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