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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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稅務部門多措并舉辦好惠民利企實事
今年以來,上海稅務部門結合黨史學習教育,聚焦解決納稅人繳費人難題,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春風行動”,推出10類30項100條便民辦稅繳費舉措。其中,在提供個性化分類服務方面,推出了關注特殊人群、優化個稅匯算、助力小微企業、服務大型企業、支持區域發展等5項22條措施,不斷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的體驗感和滿意度。 上海市[詳情]
2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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