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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后,我市對于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應稅憑證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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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印花稅納稅期限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4號)的規定:“四、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應稅憑證印花稅按次申報繳納。按次申報繳納確有困難的,也可以按年申報繳納。”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811150855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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