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等相關規定,對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公告如下: 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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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稅收政策指引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自行建造)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 稅收,稅收政策[詳情]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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