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有具體文件參考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九號)文件規定:“第十二條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購置稅,車輛購置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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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的適用和利弊
最近下發了好多文件,有人感慨小規模納稅人的福利,增值稅的征收率優惠到1%,而且計算的方法也與以前不同了,現在延續到年底,真是好。(文件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 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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