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三號)規定:“第十二條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資源稅,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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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深圳市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告
根據我市統計部門發布的《2020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2020年度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39436元,折算成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四舍五入取整數)。現對我市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深圳市,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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