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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稅?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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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熱門問答
問: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本文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規定:二、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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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轉載連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11/13/art_13314_602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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