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憑證上記載不同的經濟事項應如何計稅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文件規定:“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 計稅貼花,納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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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期末留抵稅額能否抵減預繳欠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的,應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9%適用稅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后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房企抵稅,預繳欠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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