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納入實名制管理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名單的公告
摘要: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發布)、《涉稅專業服務信息公告與推送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2號發布),現將未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名單公告。未經行政登記不得使用“稅務師事務所”名稱,不能享有稅務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涉稅,天津稅務局[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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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熱點問答(第十二期)
1.小規模納稅人3-5月征收率3%減按1%,但是由于會計操作失誤,3月開出的普通發票有的是1%的征收率,有的是3%的征收率,且3%征收率的發票由于聯系不上購買方已經無法收回,那么4月申報第一季度增值稅時,3月開錯的3%征收率發票是否應按照1%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需要收回原發票并開具紅字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疫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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