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自貿區稅收優惠政策
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所稱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對不符合實質性運營的企業,不得享受優惠。 2020年海南自貿區稅收優惠政策[詳情]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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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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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電子發票的趨勢,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全面普及,電子發票信息化,全面實行電子發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全面推行電子發票改革,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電子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詳情]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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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 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意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21〕23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機制的意見》(自然資辦發〔2021〕33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全省(不含三沙市、洋浦經濟開發區)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管理,建立全過程閉環執法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提出以下意見。 保護耕地[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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