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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2023個稅年度匯算要開始了,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優先退稅服務?哪些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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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2023個稅年度匯算相關事項。快來看看您是否需要辦理吧!
一、年度匯算什么時間辦理?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二、什么時間可以預約辦理?
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您如果需要在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匯算,可以自2月21日起,根據您的需要,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您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三、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優先退稅服務?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四、哪些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五、哪些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六、哪些扣除可以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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