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申報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務總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現解讀如下 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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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審計人員提供的住宿、餐飲、交通支出是否該計入業務招待費?
摘要:文章標題這個問題,我們許多企業都會涉及到,但是處理不盡相同,威德稅務從法理角度予以分析,希望對各位朋友對業務招待費的理解有所幫助。 關于業務招待費支出,我們大家對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規定非常清楚,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 審計,審計人員[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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