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回已核銷的貸款,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銀行收回已核銷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貸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貸款”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貸款”科目;借記“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或者采用簡化處理,即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 會計問答[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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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投資測算“幾個重要指標”解析
項目投資是一種以特定建設項目為對象,直接與新建項目或更新改造項目有關的長期投資行為。項目投資包含于直接投資、對內投資之中。一般也包含于生產性投資之中。 稅務會計,會計[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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