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政策征管[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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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又一波稅收優惠政策“上線”。
4月1日起,又一波稅收優惠政策“上線”。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現行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系列實招硬招有序推出,助力廣大市場主體青山常在、生機盎然。 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詳情]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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