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保險賠款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 個人所得稅,納稅[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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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對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什么新規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勞務報酬[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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