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是什么?
根據《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1】24號)的規定:“一、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 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詳情]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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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保險賠款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 個人所得稅,納稅[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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