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4號)規定:“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 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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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進一步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廣東省[詳情]
20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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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留抵稅額抵欠稅”進行籌劃的可行性探討
前幾日,在網上看了一個籌劃案例,很有意思,與大家分享一下。 某一般納稅人企業2019年12月末發生了一筆大額銷售,并且開具了專用發票。但是很不巧的是,由于這筆銷售很突然,財務人員沒有任何思想準備,又臨近月 留抵稅額,增值稅[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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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是否用合同履約成本核算?
新收入準則僅是就上市公司的執行有規定,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計準則,會計[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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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稅務最新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23號)和《財政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1〕24號)有關規定,現將“十四五”期間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的第一批免稅清單(見附件)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稅務文件,甘肅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十四五,科技創新進口稅收[詳情]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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