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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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表辦多稅,省時省力又省心!”日前,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稅務主管張旭超通過電子稅務局順利完成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作為新疆稅務部門首批“稅務體驗師”,他給出了“非常滿意”的評價。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要求,把解決市場主體的堵點、痛點、難點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發力點,將群眾辦稅“急難愁盼”的“問題清單”轉變為高效順暢的“滿意清單”,持續激發和釋放市場主體活力與潛力,努力打造一流稅收營商環境,為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新疆,推進經濟發展[詳情]
20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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