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 最新文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一、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三、本公告所稱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四、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五、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詳情]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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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一般情況下,相關的消費稅稅收以及優(yōu)惠的政策包括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征消費稅,但是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除外,生產企業(yè)自營出口和委托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按照其實際出口數量和金額免征消費稅,來料加工復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征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yè)以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免征進口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等。 消費稅,稅收優(yōu)惠[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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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督查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組織開展第二批稅收重點工作督查,對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廣東、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陜西等10個省(區(qū)、市)稅務局開展實地督查。2021年稅收重點工作督查重點圍繞減稅降費及相關稅費優(yōu)惠政策落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等方面開展。歡迎納稅人、繳費人以及社會各界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欄目下“互聯(lián)網+稅務督查”平臺,反映稅務機關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或者提出意見建議。留言網址:hd.chinatax.gov.cn/jzxx/internetcontrol.html。 稅務稽查[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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