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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水利建設基金的優惠政策是什么?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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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的規定:“一、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二、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水利建設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寧財(綜)發〔2021〕119號)的規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區繼續征收水利建設基金,其中:對個體經營者免征水利建設基金;對其他繳納義務人,按現行標準的90%征收。截止日期按照財政部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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