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稅收優政策,你絕對想不到!
1、企業所得稅
西藏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9%(內地企業所得稅率25%)
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西藏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企業的總機構在西藏而分支機構不在,其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總機構在區外而分支機構在西藏的,該分支機構也不得享受我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優惠政策。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區國稅局緊緊抓住國家對民族自治地方賦予的特殊稅權,確定以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免為優惠政策的路徑選擇,研究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優惠政策。 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財政政策[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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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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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制度創新論壇
月8日,由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主辦,濟南市稅務局承辦的稅收制度創新論壇(山東)在濟南舉辦。本次論壇圍繞“增加有效制度供給,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制度創新 推動發展 贏得未來)”的主題,旨在總結山東稅務系統一年多來的制度創新經驗,聚焦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探索如何將制度創新成果上升到理論高度、機制層面,更加有效地推動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全面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稅收制度,山東省[詳情]
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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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業如何計算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 娛樂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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