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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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實現增值稅發票“全票種、全流程、全線上”自動審批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了解到,北京市稅務局將黨史學習教育與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緊密結合,在納稅人熱切關注的發票審核(核定)環節出真招、辦實事。自5月3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正常經營納稅人,實現增值稅發票“全票種、全流程、全線上”自動審批。系統上線一周以來,已有6654戶納稅人體驗了增值稅發票審批便利服務。 北京市,增值稅發票[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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