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工作的通告
債務人的財產已出租、已設立擔保物權等權利負擔,或者存在共有、權屬爭議等情形的,應當一并申報;債務人的動產由第三人占有,債務人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其他財產權等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應當一并申報。 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詳情]
2021/6/3
48
2021年對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什么新規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勞務報酬[詳情]
2021/6/25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