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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如何征收契稅?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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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熱點問題
根據《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9號)規定:“一、夫妻因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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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條款規定的契稅優惠政策同時廢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條款規定的契稅優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轉載連接: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zcwj/rdwd/202311/t20231114_785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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