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辦理的要求
國家對醫療器械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具體分為I類、II類和III類。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最新發布的《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不需許可和備案,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若企業還需要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則還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辦理[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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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報要求是什么?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稅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稅暫行條例[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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