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最新條例
國務院令第3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準減稅、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持有關文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 免稅優惠,納稅義務[詳情]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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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公司相關步驟
1)根據不同的注銷事由,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可同時決議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
(3)通過報紙媒體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的社保費用,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5)到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的稅款或費用,注銷公司的稅務登記。
(6)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 公司注銷,注銷材料[詳情]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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