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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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是否構成關聯方關系?
受同一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例如,同一個投資者的兩家聯營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僅擁有同一位關鍵管理人員的兩家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某人既是一家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同時又能對另一家企業實施重大影響,在不存在其他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這兩家企業不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關系,關聯方[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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