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政策征管[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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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投放渠道不同,增值稅稅負也不一樣
投放渠道一 廣告投入委托某一般納稅人的廣告公司來投放,可以取得廣告公司開具屬于現代服務的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6%。 投放渠道二 廣告投入自己租賃戶外墻面或者電梯來投放,可以取得屬于不動產租賃服務的9%的 增值稅,稅負[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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