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開具的紅字發票,是否需要交給購買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填寫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5/31
30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最新文件 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近年來,我國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特別是部分地方主動對標國際先進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取得明顯成效,對推動全國營商環境整體優化、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瞄準最高標準、最高水平開展先行先試,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現提出以下意見 營商環境整體優化,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詳情]
2021/11/28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