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納稅的郵政企業分支機構如何計算應預繳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郵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號)規定:“第八條分支機構提供郵政服務,按照銷售額和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額,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預繳稅額=(銷售額+預訂款)×預征率 匯總納稅,納稅[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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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發展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推進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城鎮戶籍困難群眾住房條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加快發展,租房[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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