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15%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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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 社會福利,勞動能力,優惠政策[詳情]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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