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對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什么新規定?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勞務報酬[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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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
幫助傷殘人員康復或者恢復殘疾肢體功能,現對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居民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殘疾人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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