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有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六)項規(guī)定,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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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福利企業(yè)享受哪些稅收優(yōu)惠政策
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shù)35%以上,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shù)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福利生產單位,征收所得稅[詳情]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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