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規定:“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
(一)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按規定辦理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二)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后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自辦理匯算清繳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按次申報的,自首次辦理匯算清繳確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后,按規定申報當月及之前的“六稅兩費”的,依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確定是否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匯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三)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設立企業,逾期辦理或更正匯算清繳申報的,應當依據逾期辦理或更正申報的結果,按照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六稅兩費”減免稅期間申報享受減免優惠,并應當對“六稅兩費”申報進行相應更正。
二、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時“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上述納稅人如果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的情形,或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仍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
(一)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第十六條規定:“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報繳納,應稅營業賬簿印花稅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結合征管實際確定。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憑證印花稅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報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結合征管實際確定。”
3.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個人所得稅申報密碼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目前,納稅人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業務可通過ITS系統扣繳客戶端和網頁端(WEB端)進行納稅申報,而ITS系統申報密碼則只有扣繳客戶端申報時需要,所以問題中ITS系統申報密碼指扣繳客戶端的申報密碼,扣繳客戶端申報密碼是通過扣繳客戶端進行信息報送、信息下載等與稅務局端進行敏感信息交互操作時的口令,只有在申報密碼正確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信息報送和信息下載等操作。
新用戶忘記申報密碼納稅人,有三種方式可實現申報密碼重置:
一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APP,通過【個人中心】--【企業辦稅授權】--選擇對應企業--點擊底部按鈕【重置申報密碼】,輸入想要設置的“密碼”和“短信驗證碼”后保存即可;
二是該扣繳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WEB端(網頁版),通過【個人信息管理】--【辦稅授權】--【企業辦稅授權】--信息行后部的【查看詳情】--【重置申報密碼】路徑進行重置;
三是前往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密碼重置,該方式獲取的是臨時申報密碼,納稅人登錄系統后需要通過扣繳端系統設置”→→“申報管理”→→“申報安全設置”→→“修改密碼”→→輸入“原密碼、新密碼、確認新密碼”→→“確定”即可。注:如果無法修改成功,可以用被授權的賬號進行實名登錄。
4.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需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答:根據《財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5.實際結算金額與簽訂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情況下如何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與實際結算金額不一致,不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變更應稅憑證所列金額的,以變更后的所列金額為計稅依據。已繳納印花稅的應稅憑證,變更后所列金額增加的,納稅人應當就增加部分的金額補繳印花稅;變更后所列金額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就減少部分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或者抵繳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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