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有關稅收優惠總結
一、醫療機構 (一)增值稅 1.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 2.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 醫療保障,稅收優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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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
[實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1-07-01
[發文字號] ----
[廢止日期] ----
[發布日期] 2021-07-06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北京市委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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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國有企業和高等院校黨委:
現將《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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