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9號)規定:“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資源稅,納稅義務[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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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選對稅務處理的“打開方式”
股權激勵實施過程中,常常涉及股份支付,具體的支付對象可能涉及企業職工、客戶、供應商或引入的戰略投資者等。而換取職工服務的股份支付,存在明顯的稅會差異,相關企業需要注意。 財稅風險控制,財稅[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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