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關于我市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與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關于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更好地為社會組織辦實事 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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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此處稅率為17%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稅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營業額合計)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詳情]
202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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