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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已按單獨計稅申報,可以在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并入計算嗎?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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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咨詢時間
2023年2月10日
答復時間
2023年2月10日
咨詢標題
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已按單獨計稅申報,可以在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并入計算嗎?
答復內容
答:扣繳納稅人預扣預繳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可以選擇將其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并入。
具體操作:
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收入】-【工資薪金】-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點擊【確定】。
答復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13144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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