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上述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企業所得稅,稅務問答[詳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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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操作要點解決建筑勞務掛靠業務中的疑難點
如果業主一定要將工程進度款支付給掛靠人本人,則被掛靠方、業主、掛靠人要簽訂三方委托付款協議。但是必須具體以下條件:被掛靠方拖欠掛靠人資金,業主拖欠被掛靠方工程進度款,三方構成債權債務關系。 勞務掛靠,建筑勞務掛靠[詳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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