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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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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指點問答
留言時間:2021年6月3日 答復時間:2021年6月3日 答復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五、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
……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轉載連接: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rdwt/202106/t20210603_287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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