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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事人的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是否可以給予兩次罰款處罰?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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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改)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二、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發(fā)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quán)行使規(guī)則〉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的規(guī)定:“第十三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違反不同行政處罰規(guī)定且均應處以罰款的,應當選擇適用處罰較重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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