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工作本身就是對納稅人一年的所得稅打總結,實際應交和平時預繳有差異的那就是做完匯算后多退少補。
所以匯算清繳后出現補稅或者退稅是非常正常的。
那么匯算清繳后出現補稅或者退稅應該如何做賬呢?
二哥在公眾號留言中多次看到這樣的疑問,匯算清繳后如何做賬?出現退稅或者出現補稅怎么做賬?如果你要搞清楚這個問題,你首先的明確日常正常情況下,我們繳納所得稅或者退還所得稅如何做賬?
其實這個非常簡單,大家都非常清楚。
我們產生了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實際繳納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你是會計準則,你還涉及到遞延所得稅的處理
(這里省略,想學習可以進二哥稅稅念公眾號菜單欄搜索答疑,按標題搜索遞延所得稅),如果是小企業會計準則,那么就上面的分錄就完事了。
如果你多交了,那你做相反的分錄沖所得稅費用即可。
也就是這么簡單,沒那么復雜!
那為什么現在大家對匯算后的退稅或者補稅產生了這么多疑惑呢?其實這個很好理解,因為匯算清繳是次年的5月31日之前完成,那么會出現一種情況,什么情況呢?我們補稅或者退稅的情況都是發生在次年了,上一年的賬已經結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會有了如此的疑惑,怎么做賬呢?賬都結了,分錄做不到去年了,我又怎么調整呢?
其實核心點就是這個問題!
有朋友就說了,賬結了,報表都報出了(
一般上市公司要求報表都4月之前就報出),那我就做當年不就行了,2021年分錄我做不進去了,我就把這個分錄做到2022年。
于是乎,如果是補稅,那么在2022年
借:所得稅費用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實際繳納時候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退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貸:所得稅費用
實際退稅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有沒有人這么做?當然有,肯定有,絕對有。
但是這樣做就有人提出疑問了,你2021年的所得稅費用怎么能做到2022年,影響2022年的損益呢?按照權責發生制,2021年的費用你就要計入到2021年,不能搞在2022年來影響2022年的利潤表。
有沒有道理??也非常有道理。那這種次年發現費用應該計入上年(說白了就是算差錯更正)的情況,會計上有規定如何處理的嗎?
當然也是有規定的,這個規定就是通過一個叫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科目來處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特別。
特別在哪里?特別就在于分錄你可以做到2022年,但是它在報表取數時候不計入2022年利潤表,它直接影響資產負債表未分配利潤,所以它就達到了一個目的。
什么目的呢?你不是2021年的賬關閉了,那我賬可以做到2022年,但是我賬做到2022年又不能影響2022年的利潤表,以前年度損益科目就能達到這個目標。
具體怎么做呢?
也很簡單,之前把前面的分錄涉及損益的科目換成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就行了。
如果是補稅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實際繳納時候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退稅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實際退稅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分錄就完事了。
很多朋友在網上看文章,基本上看到這里就截止了,文章就沒了,然后自己也比葫蘆畫瓢的這樣做了,但是做完后呢?就發現問題了。什么問題呢?比如我是2022年5月完成的匯算并補稅的,也按照以前年度損益把分錄做在了2022年5月份,那么2022年5月底我編制2022年5月的財務報表時候就發現了這個問題。
正常情況下,比如2021年期末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余額是100,2022年凈利潤是10,
那么2022年期末的未分配利潤數就是100+10=110,如圖所示:

但是,現在因為你在2022年做了一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不計入2022年利潤表,但是
會直接影響期末未分配利潤數據,比如你匯算后是補稅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同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相當于你在2022期間的分錄直接減少了未分配利潤5,而這個數據不會體現在2022年利潤表上。
那么結果會出現什么結果呢?
結果你仔細去看你的財務報表,你會發現,你2022年5月的申報表出現了勾稽差異。

如圖,你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據105-期初數據100=5,這個5和利潤表的凈利潤10不等了,差了一個5。
為什么差了一個5,原因就是這個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導致的。很多人光做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但是實際工作中并沒在意報表的這種邏輯關系,分錄做就做了
,后續報表如何列示根本沒在意。那這種差異怎么辦呢?有沒有什么辦法解決?
其實這個我們的準則是有清楚的說明的。會計準則在差錯更正的報表列示上有清楚的注明。
1、如果是資產負債表日后的發生的差錯更正,那么你需要調整報告期(也就是2021年的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據和2021年利潤表的當期數據)簡單的說就是你報表報出之前發生的更正(注意,這個報表報出不是指的你在稅務局申報財務報表,而是董事會批準財務報表報出時間)2、如果報表報出之后發生的差錯更正,那么你這個時候不能調整上年報表了,因為你報表都報出了,你需要調整的是調整當期,也就是2022年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期初數據和2022年利潤表的同期數據。實操是怎么搞呢?
其實說白了就是你賬都做了,賬是對應表的,賬表賬表,賬完事了,你還需要對應調整一下財務報表。
你如果匯算完成時候,財務報表還沒對外報送,那么你直接把你2021年財務報表修正一下。


修正后2021年期末的未分配利潤就是95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數據直接體現在2021年報表了。
那么2022年你再編制報表,期初是95,這個時候就沒有勾稽問題了。


如圖,105-95=10,這個和當期凈利潤是一致的。
那么如果你報表都對外報送了(指的公司管理層批準報出,比如上市公司對外披露了)
那么你肯定是不能再動上年報表了,這個時候你只有改本期期初數了。

而2021年的報表就沒動了。
所以,這就是我們作為調整賬務后報表的一個列示問題。
當然,你說你不想搞的這么麻煩,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實際工作中我們還是很多人都不會用這個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
當然上面二哥舉例的處理應該是最書本的。
但是實際中二哥再給你說幾種方式,大家也是都默許了,你看看你是不是這一種情況。
1、匯算完之后,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如果報表還沒報出,直接把反結賬回到2021年期間,然后把補稅或者退稅的分錄做到2021年期間,再重新生成一版財務報表。這樣做就完全不涉及手動去調整財務報表了,系統重新生成的財務報表就是調整后的報表了。2、匯算后,不反結賬了,也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直接把調整分錄做在2022年,這樣也不會影響報表的勾稽關系,但是2021年的所得稅費用計入2022年就影響了2022年的凈利潤。(這個注意一下就行了)這樣做的比較普遍,特別有些單位審計報告出了,報表也對外報送了,做匯算時候發現還有調整事項沒考慮產生了退補稅,又不想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就干脆這樣做了。
以上兩種方式,嚴格說都是不合規的,但是實際中也是普遍的存在,當然如果你是小企業會計準則,你用第2種方法反而就是符合規定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未來適用法,就是直接計入當期。
好了,我自己覺得我把這個事情來龍去脈都手把手理清楚了。
不知道你看完之后你是不是覺得清晰一點了呢?
大家平時在網上看文章,基本都是給你個分錄就完事了,至于這個來龍去脈,很多人都是懵里懵懂的,看了文章,我想應該稍微清晰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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