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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貨款侵占案介紹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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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重慶一家摩托車、電動車配件生產廠家,是研發、制造、銷售摩托車電器、通用機械電器等產品的高科技民營企業。主要產品包括通機系列點火器、調壓器、點火線圈、繼電器、閃光器以及摩托車系列磁電機、啟動電機等電器產品近五百個品種。產品主要給國內各大知名摩托車、電動車品牌、通用機械設備及汽車整車廠配套。B公司是深圳寶安區的一家知名電動車生產廠家,A公司生產的配件銷往B公司。C公司是深圳寶安區的另一家電動車生產廠家,A公司生產配件也銷往C公司。劉X是A公司派駐深圳片區管理B、C公司的大客戶經理。貨款去哪兒了?2018年7月,A公司資金部部長李XX反映深圳片區銷售貨款回款不正常,以往是每月15日以前準時滾動回款,至今已經4個月沒有正常回款了,該片區大客戶經理劉X仗著與老板的關系,一方面向總部要求大量發貨,另一方面卻4個月沒有一分錢貨款回籠公司。公司主管銷售的副總夏X也要怕他三分,但礙于劉X與老板的關系,還是要求下屬繼續不停止的給他發貨。問題重大,銷售副總夏X向老板親自反映了這個情況。如此讓人懼怕,什么關系?說到劉X,這不得不說說劉X的老爸老劉,老劉與老板是同鄉,而且老板建廠起家時,就一直雇傭老劉作為老板的司機,老劉沒啥本事,但對老板卻是萬般的推崇備至,可謂忠心耿耿。老板與劉家關系走得也相當近,老劉家住在公司附近,老板平時的生活起居什么的都是老劉家料理,而且老劉的兒子劉X也拜老板為干爹。就是這種關系,劉X可以說是在公司里也是有點名氣的,所以前邊所說的銷售副總夏X也怕他三分。內審受命出擊話說,深圳片區資金回款出現問題,但資金部部長李XX,銷售副總夏X都在反映這個問題,老板不露聲色地將這項工作指派我們審計部,并明示只能進行暗中調查,只準向老板一個人反映調查的結果。審計部接到指令后,開始收集信息。由于深圳片區市場開發是老板于2009年左右親自開發出來的客戶,因為劉X與老板的特殊關系,老板將此市場交由劉X管理。但時過景遷,老板當初接觸的那幫人已幾乎不在公司任職了,銷售公司這邊掌握的信息也不多,財務、資金部信息不對稱。也就是說,深圳片區基本就是劉X的天下,公司內部知之甚少。為了不打草驚蛇,審計部決定親自派人到深圳寶安區對B公司、C公司核對財務賬,審計小組由審計部熊部長親自帶隊的兩人小組組成,只給老板匯報情況后,帶上公司的介紹信,悄無聲息地前往深圳寶安區。經多方周折,找到B公司財務總監邱總并出具介紹信說明來意,我們是代表公司財務例行到貴公司進行賬務核對,并明確告訴對方財務人員,本次行動屬公司財務的例行行為,最好不打擾片區經理劉X。B公司財務總監很是客氣,為我們專門安排在小會議室進行,并安排會計人員小張配合,為了不引起貴公司人員的注意,我們故意將對賬時間段安排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經審計對賬發現,這期間,B公司實際已付款233.24萬元,我們進行了全部取證。B公司的貨款付款日期基本是每月10日左右,都是憑我公司資金部的收款收據付款,打款記錄全部進入了劉X的個人賬戶。回想起剛進會議室時,小張不經意問,“你們公司3-6月的發票什么時候開?”我一頭霧水,按理,我們公司的發票只要是付款了的,都是每月開出,怎么會問這個問題?這似乎印證了B公司確已付款。事不宜遲,第二天立即趕往距離B公司不遠的C公司,情況亦是如此。賬上反映,C公司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期間已向我公司打款138.28萬元。都有收款收據及打款記錄。第二天下午,劉X知道了我們的行蹤,想方設法接近我們,晚上要給我們接風,并暗示一切皆安排好。審計小組以工作忙為由,拒絕了他的要求,匆匆趕回了公司。真相大白,認罪服法回到公司,我們與資金部回款情況進行核對的結果是: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B公司向我司共回款233.24萬元,我司實際收到回款160.01萬元,另73.23萬元沒有回款;C公司向我司共回款138.28萬元,我司實際收到回款108.2萬元,另30.08萬元沒有回款。在強大的數據與證據鏈的支撐下,劉X交待了罪行。原來,2018年3月以前,都是由公司資金部開收據,劉X憑收拾到B、C收款后再由個人賬戶將貨款轉回公司(內審網注:因過于相信劉X,多年以來形成的收款模式)。而此后,劉X利用個人賬戶收款模式的漏洞,私自偷刻公司財務印章收款,從中侵吞了2018年3-6月的貨款共103.31萬元,用于自己在深圳開的一家電動車配件公司,前期裝修費花了18.7萬元,半年的門面及場地租金及押金花了52萬元,購買經營用小汽車一臺16.8萬元,開店的零星花費近11萬元,自己還墊支一部分資金。雖說,劉X與老板的關系確實是沒法說,但老板是最忌恨別人損害公司利益的。為懲前毖后、以儆效尤,審計部經請示老板后,該案件移交沙坪壩區經偵支隊進行立案查處。今年9月,司法機關判定劉X職務侵占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劉X未進行申訴,認罪服法。審計啟示在這個干兒子實力坑爹的案例中,審計項目組都感慨萬分,總結幾點啟示:不要將情感、關系凌駕于制度之上,很多案件源自于對人的“信任”。劉X仗著與老板的關系,公司內部管理機制缺失,銷售、賬務、資金管理部門都缺少管理。出了問題,尋找客戶信息,居然一無所知。不能因為是老板的關系就疏于管理,客戶信息要隨時跟蹤、掌握。
公司流程控制制度存在漏洞,正常來講,對公貨款一律不得進入個人賬戶。財務部門管理太過于相信劉X與老板的關系,居然聽之任之,任由款項進入個人賬戶,給人以可乘之機。
財務部門要建立并嚴格執行定期對賬機制。不管有沒有問題,都要定期對賬,暴露問題后,要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持續加強企業合規宣貫。部分人員法制意識淡薄,公司應該加強公司員工特別是關鍵崗位員工的法制意識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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