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質量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認可的相關專業學歷或者職稱;
(二)具有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貯存場所;
(三)具有與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貯存條件,全部委托其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貯存的可以不設立庫房;
(四)具有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
(五)具備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專業指導、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的能力,或者約定由相關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還應當具有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保證經營的產品可追溯。鼓勵從事第一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要求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所需材料?
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經營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學歷或者職稱證明復印件;
(三)組織機構與部門設置說明;
(四)經營范圍、經營方式說明;
(五)經營場所、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代辦[詳情]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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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依據是什么
㈠公需說。
也叫公共福利說。十七世紀初,以德國重商主義官方學派為代表的經濟學家提出了一種稅收依據理論。本文認為,國家責任在于滿足公共需求,提高公共福利,而國家要盡其所能,必須具備各種必要的物質資料,這就產生了政府的公共需求,稅收就是滿足公共需求的物質條件。另外一方面,稅收存在的客觀依據是源于社會的公共需求,否則,稅收就不必存在了。提出提高公共福利作為稅收依據是一種較為進步的稅收理論。那時代表著資本主義初期資產階級反對君主專制國家橫征暴斂,任意使用稅收權利的思潮。
㈡交換意見。 企業稅收,稅收依據[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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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憑證上記載不同的經濟事項應如何計稅貼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文件規定:“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 計稅貼花,納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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