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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單證備案的出口貨物能否申報退(免)稅?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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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單證備案(因出口貨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業沒有有關備案單證的情況除外)的出口貨物,不得申報退(免)稅,適用免稅政策。已申報退(免)稅的,應用負數申報沖減原申報。
文件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五條第八項規定。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507150937112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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