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動減排”到“主動治污” 稅收紅利助力企業綠色轉型
作為綠色稅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環境保護稅法自2018年1月1日實施以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勵作用日益凸顯。看得見的政策紅利,使得越來越多高耗能、高排放的企業謀求綠色轉型,從“被動減排”走向“主動治污”。 [詳情]
20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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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應在何時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報表,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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